刚刚,判刑!厦门3名女大学生诈骗百万!160余学生受害!后悔已来不及…

    被害人在各类贷款平台成功套现后,将款项转给黄某、施某、王某,以获取上述收益。

    施某、王某收到款项后,按黄某指示,将款项转给黄某或者用于偿还到期借款,并从中获取手续费。

    而黄某并未将吸收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是 肆意挥霍资金,并且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归本还息。

    截至案发,三人非法所得如下:

    2018年,此事已被曝光

    并且惊动了厦门警方

    女大学生敛财百万

    受害者遍布全国上百人!

    大三女生诈骗170余人上百万

    2018年4月15日

    有网友在微博爆料

    厦门一女大学生涉嫌诈骗

    利用花呗、借呗等平台 套现

    受害者多达 170余人

    多数为大学生!

    据网友称,他们已收集 转账记录

    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北京青年报 报道

    百余名大学生网络转账凭证

    共打印出 17张A4纸!

    每张金额从千元到万元不等

    受骗人数如此之多

    数额高达 上百万

    怎么做到的?

    承诺高额利息,发展下线代理

    套现1000元,一个月返利100元

    套现3000元,一个月返利300元

    这种投资方式月利率高达10%!

    你信吗?

    据了解,黄某喆就是以这种方式

    吸引人来“投资”

    据网友透露

    受害者多数是其

    认识的同学、朋友!

    此外,她还以发展下线代理的方式

    将受害者扩大到各地大学生

    人数共160余名!

    自2017年12月起,以吸引投资并承诺高额利息为名,通过对方直接转账汇款或用“蚂蚁花呗”套现支付等方式套取钱款。根据学生们的统计,黄某喆被指 诈骗了160余名各地大学生约200余万元。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被骗数额最多的李樊。

    李樊今年读大三,被黄某喆骗了20余万元。据她介绍, 黄某喆向她许诺,通过支付平台套现交给黄某喆后,第二个月归还本金和利息,每1000元可以返利100元。黄某喆还发展了3个下线代理去介绍他人进行套现,其中一个代理施某是她的室友,还有一个代理王某是她同学,两个代理在接单成功后可获得一定抽成。

    学生套现成功之后

    交给上家获取利息

    北青报记者从多名受骗学生处了解到, 套现的方式主要是用二维码向商家付款。受骗学生通过二维码向不同商家支付一定金额,用借呗、任性付等支付平台上的额度付款。付款成功后,受骗学生的支付账号会收到一笔钱。这笔钱经过交易在被扣除了一定的手续费后,受骗学生再将收到的这些金额转账给上家的代理或黄某喆。

    4月13日,联系不上黄某喆

    学生们才察觉自己受骗!

    据受骗学生自己统计

    三个代理 套现金额就达180多万!

    “ 我这边的人套现了50万元,还有两个代理,一个大概套现了50万元,另一个大概套现了80万元,这些套现的钱最后都转给黄某喆了。”李樊说。

    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女生被刑拘

    找不到人,学生们慌了!

    此外,他们还发现

    黄某喆曾给一主播刷了20万元的金额

    还频繁前往香港购买大量奢侈品!

    为了尽快找到她

    他们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据了解,黄某喆是 莆田人

    母亲陈某在福建一鞋业公司工作

    据黄某喆的母亲称

    “自己也找不到黄某喆,没有办法”

    2018年4月16日

    厦门市公安局发布通报

    黄某喆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已立案侦查

    4月16日晚

    厦门市公安局又发布通报

    经民警规劝,黄某喆已 投案

    目前,被集美公安分局 刑事拘留

    21岁的年轻女大学生

    却走上了 犯罪的道路

    实在令人唏嘘

    而她发展的3位 下线代理

    真的毫不知情吗?

    对话学生:“轻信他人,悔不当初”

    在“受害群”里,有160余人

    来自 福建、成都、湖北、上海等多个地区

    北青报记者对话其中的刘芸芸、王琳

    通过明星粉丝群认识上线

    北青报:怎么认识你的上线代理及黄某喆的?

    王琳:有人是因为朋友认识她们的,我是 通过一个明星的粉丝群认识施某的,当时她在群里主动加的我。

    北青报:为什么会信任她们去套现?

    王琳:有人是因为共同认识的朋友才信任她们的。我是在粉丝群加了施某以后,看到她日常有发“套现利息”之类的截图,就观望了两个月。刚开始做的时候她还提前几天给我钱,感觉她人挺靠谱的。但是后来她找我套现的时候,就拼命给我打电话,真是“夺命连环扣”。

    “代理说不违法,我就信了”

    北青报:当时有没有想过套现是违法的?

    王琳:当初 套现的时候,代理说不违法,绝对不会有问题,这个月套下月还。我就抱着能赚免费零花钱的心理去套现了,当时都不知道还有黄某喆这号人的存在。后来找代理要钱,代理说黄某喆不见了,没有钱了,我这才知道还有黄某喆这个上家。

    北青报:之前套现过几次?都按时收到还款了吗?

    刘芸芸:之前套现两次,交给他们后,都在下个月收到还款了,欠款都还清了,利息也收到了。当时觉得既轻松简单又能快速赚钱,而且还有朋友之间的互相信任,就没有起戒心。谁知道黄某喆突然不见了,我还有十几万元在她手里。

    “不敢告诉父母,他们都是老实人”

    北青报:这么大的金额,告诉父母了吗?

    刘芸芸: 不敢告诉父母,他们都是农村老实人。我不敢跟他们说,怕他们承受不住。

    北青报:经历了这件事有什么感受呢?

    王琳:觉得这件事性质挺恶劣的。希望有了我们的教训,能让大家引以为戒。

    (文中学生均为化名)

    刚刚,女大学生被判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被告人施某、王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三个被告人犯罪后均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施某、王某已退赔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退缴个人所涉其余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黄某犯 集资诈骗罪,判处 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施某、王某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单 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事后

    黄某认为自己所犯行为应当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

    原判量刑过重

    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厦门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原判对黄某量刑偏重,且考虑二审期间黄某亲属代为退赃,故对黄某 从轻改判。

    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对被告人黄某的量刑部分,改判 黄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另黄某退赃款人民币五万元用于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有人要问了

    三个女大学生都参与了

    罪名却不同?

    为什么黄某构成集资诈骗罪

    而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经查,黄某通过向不特定多数人发放集资信息获得巨额投资款后, 并未将款项用于投资经营活动,而是用于以新还旧、境外旅游、打赏“主播”等用途,故黄某 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拒不归还的主观故意,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

    这起案件终于判了!

    三名女大学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此外,我们也要警醒

    涉嫌诈骗的是 女大学生

    而受骗的也大多是大学生

    @后浪们!

    这些东西,千万别碰!

    [

    杜绝诱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

    大学是人生重要的成长期,也是形成正确价值观的关键时期。当校园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象牙塔, 当巨大的利益和刺激充斥周围时,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起码可以约束自己、保护自己。

    没有底气的挥霍只能得到一时的快感,寻求暴富的心理只能带来遗憾和悔恨。身为学子,能否抵抗诱惑,能否足够理智,能否明辨是非,能否坚守原则,不仅是顺利完成学业的基础,也是决定未来一生的根本。须知,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地上却有无数陷阱。

    [

    擦亮双眼,预防非法集资陷阱

    ]

    校园并非投资理财的“禁区”,但即便是有一定经济能力和理财经验的学生,在投资时也一定要保持警惕。

    不盲目相信宣传造势,不迷信专家推荐,对于宣传中包含或者暗示“无风险、免担保、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的产品要坚决远离。

    对于熟人介绍的理财产品,更要擦亮双眼,确认自己是否真正了解产品合法性和资质,自身是否具有抗风险能力。

    绝不要因为给熟人面子一时头脑发热、冲动购买, 尽量多征求家人长辈的意见,避免深陷非法集资陷阱。

    [

    珍惜信用,谨慎使用网贷平台

    ]

    信用是人生最宝贵也是最难修复的财富,绝不能因为尚在求学期间便肆意滥用信用,留下人生遗憾甚至污点。

    当前各类网络借贷平台风靡,借款资质要求极低,为个别缺乏自控力的学生埋下了隐患。而一旦网络借贷与非法集资相连,产生的连锁反应和不良后果将会成倍叠加,“空手套白狼”的侥幸最终会将参与的学生逼至悬崖,饱受折磨,信用扫地。

    因此, 学子们务必慎之又慎使用相关网贷平台。特别是对于穿着网络借贷平台外衣的非法“校园贷”,一定要坚决远离,绝对不要自投罗网,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远离校园非法集资

    坚决拒绝不良网贷

    ▍整合来源:厦门中院、北京青年报、新浪微博@厦门警方在线、@厦门最头条、@厦门城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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